一、取保候审怎么判断撤给撤案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能够撤案,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判断和决定。
如果经过深入调查,确认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行为情节极为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甚微,不足以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件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限制等情形出现时,便有必要予以撤销。
此外,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而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全面且深入的侦查,那么也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但这并不代表着必然会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能否可以离开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经执行机构批准,则被取保候审者得以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然而,倘若被取保候审者需要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应向负责任命执行该任务的公安部门提出详尽且完整的书面申请表。
倘若情况紧急,无法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先行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提出申请,并且需于最短时间内完成书面申请程序以补足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去做什么叫带保证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检察机关向被取保候审者和保证人发出传讯并规定必须携同保证人到场,通常是因为这样做既可以深入了解案情,也能核实各项证据材料,或者是为了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极有可能针对与事例有关的重要事实对被取保候审者及其保证人进行详细而认真的询问,以便确定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表现是否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准则,同时也需要评估保证人是否确实履行了他们所负担的担保责任。这属于检察院依照法律程序,行使其审查起诉的重要职责之一,它旨在确保刑事事例得以公正合理地处理。因此,在整个流程中,被取保候审者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所有问题给予真实且详尽的答复;而保证人则需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共同完成此项任务。若有人违反相关规定,那么他/她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措施被改变的风险。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能够撤案,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判断和决定。如果经过深入调查,确认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行为情节极为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甚微,不足以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件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限制等情形出现时,便有必要予以撤销。此外,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而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全面且深入的侦查,那么也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但这并不代表着必然会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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