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14天还要取保候审吗
关于在刑事拘留之后是否有必要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实际结果将取决于整个案情的具体特性和状况。
若案件的证词及证据尚且不足以全面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又或其人身状况满足取保候审所要求的特定标准——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其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等,那么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但是,倘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严重且具有高度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与条件,那么他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拘14天可以取保吗
然而,准确判断能否取保候审还需结合具体情形加以分析评估。
例如,若其行为符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定条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恶劣影响的话,那么便有可能被允许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模式,能够确保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方式。
此外,还有以下情况也是可能被采用取保候审手段的理由:
在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犯罪相关案情仍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允许采取取保候审的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拘14天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了多久开庭
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如果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转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开庭审理的具体日期便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由于诸多因素所导致,比如事例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状况以及法院的排期安排等等。一般而言,在取保候审阶段,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进行调查和审查起诉的工作。侦查部门需要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之内完成所有的侦查任务,然后将事例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对于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但是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事例,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时间。如果检察院决定向法院提出公诉,法院将会在收到事例之后的二至三个月内安排开庭审理。然而,如果事例较为复杂,开庭审理的时间也有可能会相应地延长。
刑事拘留后是否申请取保候审取决于案情。若证据不足或嫌疑人符合特定标准,如可能被判管制等,或身患重病等,就可能获批。但如嫌疑人罪行严重且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规定条件,就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能否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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