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人可以见家属吗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一般是可以会见亲属的。
然而,他们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得到执行机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当地市、县级行政区域。
在此前提之下,与亲属进行适当的会面活动通常都将得到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针对被依法批准采取保证人方式进行候审之人在候审期间再度涉案的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案件管辖的基本准则:即一般由最初接手该案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负责审理。
然而,若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更适合承担此项职责,则可依实际情况转交其进行审理。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犯罪地”涵盖了实施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后果发生地。
在甄选何方有管辖权时,法院将会对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对于此类情况,司法机构将依法撤销先前采取的保证人监督方式,对最新涉及的罪行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将前后所犯之罪合并处罚。
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确保所有违法行为都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一般是可以会见亲属的。然而,他们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得到执行机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当地市、县级行政区域。在此前提之下,与亲属进行适当的会面活动通常都将得到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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