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法定犯罪情况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四类:
首先,当追逐竞驶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时;
其次,涉及到饮用酒精含量较高饮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
再次,从事校车业务或是在客运活动过程中,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超过规定最高时速行驶的行为;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危险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证据的内容是什么
倘若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其证据的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需要有足以明确行为人应负责任能力的证据;
其次,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行为者带有主观故意倾向的确凿证据;
最后,用实证来证实行为人人实施了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行为。
所谓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实际上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肆意狂奔竞赛,情节恶劣;
或者沉溺于酒精考验,酒精含量过高而驾车;
被雇佣从事校车或客运服务工作,却严重超负荷承载乘客,甚至远远超出相关法规所设定的时速上限;
违反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监管规定,强行运输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是哪一客体犯罪
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核心利益为公众安全,这意味着它涉及到众多个体的生命、人身以及国家或私人财产的重大安全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公众安全无疑是极其重要的法益之一。例如,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由于其极高的潜在风险,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而对无辜的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乃至国家和私人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定,需要全面权衡行为人的主观过失、驾驶行为的危险系数、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此种犯罪的设立宗旨在于预防并尽可能地减少由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大事故,以保障公众安全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危险驾驶罪法定情形主要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酒驾,校车或客运超员超速,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我们应遵守交通规则,拒绝危险驾驶,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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