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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认定标准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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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7 · 1095人看过
导读:能否批准取保候审,主要看嫌疑人的危险程度、刑期预期和健康状况。一般来说,如果罪行较轻,比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或者虽然刑期较长,但取保不会增加安全风险;或者患有重病、孕妇、哺乳期母亲,不会增加社会风险,这些情况都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认定标准是怎么定的

一、取保候审的认定标准是怎么定的

对于是否能够准予取保候审,其客观衡量标准主要包括对案件相关人员的社会危害性评估,以及其可能面临的刑罚判决情况与实际健康状况。

在一般情况下,若涉案者所实施的罪行较为轻微,且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亦或是他们可能会受到较长期限的有期徒刑处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再或者是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不会因为采取取保候审而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等情况,那么这些人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变更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之后,如需改变强制措施,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本人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或者辩护人为核心利益相关者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要求修改强制措施。此外,若司法机构、检控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原有的强制措施存在不恰当之处,也有权对之予以取消或者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多久告知家人家属

在取保候审的决定被正式公布之后,一般会在24小时之内通知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然而,实际上,这个通知的时间可能会因为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办案机关的工作效率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当公安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他们会全面地考虑到事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通知家属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为了让家属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家属未能在预期的时间内收到通知,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办案机关进行查询以获取详细信息。

是否准予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相关人员的危害性评估、刑罚预期及健康状况。通常,若罪行轻微,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虽面临长期徒刑,但取保不增安全风险;或患有重病、孕妇、哺乳期母亲,不致升高社会风险,均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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