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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加班费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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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6 · 1338人看过
导读:在劳动仲裁中,关于加班费的核定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段和工资制度。一般来说,标准工时制下,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公司需要按照不低于正常工资的1.5倍来计算加班费;如果在休息日加班但没有调休,公司需要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倍来支付加班费;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则需要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倍来核算加班费。不过,员工需要提供加班的证明材料,例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否则可能会影响加班费的核定。
劳动仲裁时加班费怎么核算

一、劳动仲裁时加班费怎么核算

对于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涉及到加班费的核定问题,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段及所履行的工资制度来明确划分。若您被应用标准工时制,则您在超出法律规定工作时限之外的时间段内从事的工作内容,应当依照不低于您正常工资报酬的1.5倍范围进行计算;而对于休息日期间的工作,未能得到适当调休的情况下,也应参照不低于工资的2倍标准进行处理;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作,更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倍标准进行核算。在此过程中,您有责任提供与加班事实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考勤记录、工作电子邮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需在六十天内提起。因此,提出上述诉求的当事人应于争议事项不早于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然而,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天之内做出。对于该仲裁裁决,如双方均无异议,则必须依照执行。此外,若申请仲裁期限只有一年,此仲裁时效将开始于申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侵犯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所述,如欲提出仲裁诉讼,必须自劳资纠纷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提交书面申请书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仲裁裁决也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六十天左右做出。若双方没有任何异议,则当事人须照单履行此仲裁裁决。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仲裁时效,即为期一年。此时间起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期起算。在此之前提到的仲裁时效可能由于当事人向对方陈述权利、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补救或是得到对方同意而中止。此后,仲裁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除非碰到无可抗拒的力量或者存在其他特殊原因,否则当事人无法在第一款中所规限的仲裁时效期间内进行仲裁申请,此时仲裁时效将会中止。一旦能够确定导致中止的原因已经解除,仲裁时效又将再度开启。如果争议事件是关于劳资薪水的支付问题,且争议发生时劳动关系仍然持续,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就无需遵守上述的仲裁时效;但是,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这项申请就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的一年内才能提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劳动仲裁审限法律规定

关于劳动仲裁审限,现行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通常来讲,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提交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查裁决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

但若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纷繁复杂的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则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充分审批后,方可予以适当延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然而,延期的期限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换言之,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形需予延期,则最长可延长至十五个自然日。

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确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提升劳动仲裁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对劳动争议问题的迅速、妥善处理。

劳动仲裁中加班费核定依据员工实际工作时段及工资制度。标准工时制下,超出法定工作时限的加班按不低于正常工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未调休按不低于工资2倍处理;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3倍核算。员工需提供加班证明材料,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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