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开庭的事由有哪些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申请延期审理的主要理由往往包罗万象,譬如:申请人突然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了无法预料、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灾害);关键证人无法按期出庭并提供至关重要的证言以供法院参考;或者申请人由于合理的原因而无法准时出席庭审,例如因为工作任务繁重而无法抽身等等。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每种情况均需具备充足的证据加以佐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劳动仲裁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当员工需要发起劳动仲裁时,他们应当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的证据材料:首先是原件1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其次,是原件2份且按照被申诉人人数进行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三项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使用的是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复印正反两面。紧接着,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您所选择的委托事项和代理权利。此外,还需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作为辅助证明。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我们建议您提供复印件1份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同时,我们需要您签署并提交原件1份的《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以确保您对该服务的理解和接受。最后,我们会要求您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来作为您有权提起本次仲裁的依据。请注意,这份证据应该在被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复印件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另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复印件1份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以及社保单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多久可以裁决工伤赔偿的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中所涉及的工伤赔偿问题,其审理期限通常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之内。倘若因案情复杂导致审理周期延长,则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然而,延期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提到的时限仅供参考,实际的审理期限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复杂程度的高低以及双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充分与否等等。因此,在劳动仲裁的整个过程中,建议您能够积极配合仲裁机构的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的证据与资料,以便于推动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从而尽早地取得公平合理的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审理常因多样原因,如突发重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关键证人无法到庭,或申请人因工作繁重等合理原因缺席。但每种情况均需充分证据支持,以确保延期审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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