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的员工辞退如何赔偿
一般情况下,在职怀孕女职工并不会受到解雇的影响。然而,若用人机构在未经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将其解雇,则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该受影响者。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则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即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服务年限未达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的员工有什么情况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便是针对怀孕员工终止其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
首先,当妊娠期内的劳动者选择自行放弃聘用权益之时;
其次,若劳动者与雇主能够达成共识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再者,如果出现由于如下所述的特定事件而导致终止劳动合同:
(1)试用期结束后发现该员工无法满足入职要求;
(2)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3)严重渎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为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4)该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对其所在原先单位的正常业务运作产生严重干扰,并且在被提醒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原因,使该合同显得无效力;
以及(6)被依法追究刑事犯罪相关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怀孕的员工辞退如何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任何雇主以怀孕之由解雇其员工皆属非法解除劳动合约行为。
通常而言,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受到侵害权益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方式如下: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时间内离职,则视为一年计算;若劳动者在不满六个月的时间内离职,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若该名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原因而遭解雇,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在职怀孕女职工通常不会遭解雇。若违法解雇,雇主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依服务年限定:每满一年补偿一月工资,满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补偿半月工资。确保合法权益,赔偿金为法定标准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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