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怎么走
首先,申请人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待法院批准立案并指派专属的破产管理人之后,管理人才有权接手并主导企业的清偿事宜,包括对公司的各类资产以及负债状况进行全面清理与盘点。在此阶段结束后,管理方会通过信函或公告等方式正式告知债权人有权行使债权申报的权利,并且适时地举行债权人会议以便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紧接着,管理团队将对所有资产进行详细的评估,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资产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并根据相关法规以及程序,对破产财产进行有序且公平的分配处理。透过这一系列繁琐而严谨的流程,旨在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均能得到充分保障,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环境的稳定性及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房地产公司把契税挪用是犯罪行为吗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契税相关事宜中存在挪用举动,这将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具体地说是涉及到的罪名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其它法人组织中的员工,利用自身职务所带来的优势,将职责范围内得来的资金擅自挪作私用,或是为了私人利益而出借于他人,如果此类行为涉案金额较大,亦或是其背后隐藏着非法活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遭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房地产公司耍无赖拆迁不赔偿如何维权
面对此种状况,您可考虑依循以下法定步骤来进行维权活动:首先,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拆迁事宜有关的重要证据,如拆迁公告、房屋估价报告以及协商会议纪要等。其次,建议您向所属地政府机构中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投诉诉求,请求该部门介入调解处理此事。若调解无果,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发起行政诉讼程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拆迁行为提出投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此期间,您亦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便有效阻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可能转移的财产进行变卖或其他形式的处置。然而,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而言,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因此,建议您尽早启动维权程序,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申请人须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立案后指派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清理资产与负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随后,管理团队评估资产,公开拍卖并依法公平分配破产财产。此流程保障各方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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