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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定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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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5 · 1511人看过
导读:在进行离婚民事诉讼时,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只要有对方准确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和联系方式),就能明确被告的身份了。当然啦,要是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那就更好了,这样可以让诉讼流程更顺畅一些。
起诉离婚一定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吗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离婚程序并不强制要求必须获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然而,若当事人能够获取到对方精确的个人信息,如对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那么仅凭这些信息便足以确定被告的具体身份了。尽管如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也有助于保证诉讼过程更为顺畅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一般啥时候能开庭

中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诉请离婚之法庭审判的具体日期。然而,审判实践通常以一个月作为法官应为审判做出的合理时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自原告立案之日始,人民法院有义务在五日之内向被告人发送起诉书副本。而被告人则需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辩护状;若被告人未在此期限提交辩护状,该事实并不至妨碍法院进行庭审程序。此外,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还规定,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应于开庭前三天向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方发出正式通知。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依法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及开庭时间和场所等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吗

依照现行法律条款的规定,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向法庭出庭的情况下,倘若对方未出席开庭审理环节,那么法庭仍可依法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然而,最终是否能够据此裁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则须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原告方面所提交的证据充足且具有说服力,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庭有可能会作出离婚的判决;反之,如果证据尚显不足,那么原告可能需要重新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庭采取了缺席审判的方式,也不能确保原告必定能够实现离婚的诉求。

提起离婚民事诉讼时,虽不强制要求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但拥有对方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联系方式)足以明确被告身份。尽管如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进一步促进诉讼流程的顺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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