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又收监如判刑在外面的时间算不算
在经历了取保候审之后,如若再度被收监,那么在外面度过的时间,往往不会被计算在刑期之内。
然而需明确指出,那并非是因为取保候审属于某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而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
然而,倘若最终被判定为管制,那么在判决执行之前所进行的先行羁押,每一天都将在实际刑期中以两个工作日来抵扣。
至于那些被判定被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人来说,每一天的羁押期都会在实际刑期中换算成一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取保候审是否有时间期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措施,具有明确的时间期限限制,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进行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工作必须持续进行,不得中止。
如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的情况,应当立即解除此项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及有关单位知晓。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获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法的;
2.涉及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者;
3.被诊断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怀身孕或正哺乳子女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者;
4.执行羁押期已满,但案情仍未结清,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状况。
此种措施通常由负责嫌疑犯管理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错怎么办
在申请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所涉及到的问题颇为复杂。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这种再次违规犯法的性质以及其造成的危害程度。若这是一种全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很有可能会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将强制措施更改为逮捕的风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若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则应没收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否则再次犯错将会带来极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后若再入狱,期间自由时间不计入刑期,因其非刑罚执行,仅为法律强制措施。若判管制,先行羁押每日折抵刑期两日;拘役或有期徒刑则每日羁押折抵一日刑期。此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合理计算服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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