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20多天可以取保吗
在涉及刑事拘留二十余天的司法案件中,取保候审并非全然无法操作,而是需要当事人满足特定条件方能实现。这些条件例如构成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且其所面临的刑罚将基于此情节处置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再如,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难以自理日常生活,或是孕妇,或正值哺乳期的妇女等,此时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等等。
然而,对于当事人是否能够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准许,无疑还需视乎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衡量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2个月是否正常
在司法实践中,将涉罪人员羁押两个月实属罕见。
关于刑事拘留,其时限是指公安机关就涉案问题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并对逮捕申请进行审理的总计时间。
一般来说,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被设为14天。
但是,如果有流窜作案、反复作案或蓄意共谋犯罪的重大嫌犯,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28天请律师晚吗
在当事人遭遇刑事拘留这种激烈状况下,距离其被刑拘已经过去了28天,然而此时雇佣律师并不会延误救援,只是相对而言,倘若能在早期阶段便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援助,将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为有力的推动作用。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工作时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他们进行申诉和控告,同时还可以协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尽管在刑拘28天之后再聘请律师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可能会错失一些早期的关键机会。然而,即使在这个时候才开始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依然有能力通过与当事人的会面来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向负责处理此案的相关机构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从而为接下来的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总的来说,尽早地委托律师参与到事件中来,无疑将对当事人更为有利。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二十余天后,取保候审并非不可行,但当事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轻微,刑罚为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当事人有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况。这些情况下,取保候审不致严重威胁社会安全。但当事人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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