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欺诈的成立要件包含哪些
在判定民事欺诈的构成要素上,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要条件是欺诈者需具备明显的欺诈意图,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明确知道自身的行为将导致受骗者产生误解,同时还期望或容忍这样的后果发生;
其次,欺诈者需要实际采取了欺诈行为,例如故意提供不实信息或者刻意掩盖事实真相;
第三个要素是受害者因欺诈行为导致了对事物的误解;
最后一环则为受害者因为这个误解而作出了相应的意思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民事欺诈的认定和处理是什么
若有一方当事人采取了欺骗手段,迫使另一方在未能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且并非基于自愿的前提下做出了决定或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应被判定为欺诈性动作,且这类欺诈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应当予以否认。
在此种情境下,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以对欺诈结果进行撤销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涉及到民事欺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将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首先,作为欺诈行为的实施者,当事人必须负起返还财产的责任,也就是将通过欺诈手段非法获取的财物归还给被欺诈的受害人。
如果因为欺诈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那么欺诈者除了要履行返还义务之外,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其中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涵盖了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在合同法规则中,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受害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由欺诈行为所缔结的合同。
除此之外,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欺诈行为的当事人施加民事制裁措施,如罚款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民事欺诈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欺诈行为本身的性质、欺诈者的主观故意、受害人是否存在误解以及欺诈行为与受害人做出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等。
民事欺诈的构成要素包括:欺诈者须有明确的欺诈意图,即预知并追求误导受害者;实施欺诈行为,如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受害者因此产生误解;并基于该误解作出意思表示。这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判定民事欺诈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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