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法院判实刑后收监流程有哪些
首先,在法院做出有关实刑的终审宣判之后,必然会将相关的判决书文及时地送往公安部门及相关的刑事拘留所。接下来的环节中,公安部门会根据该份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罪犯的收监事宜。在收押过程当中,将会对即将走入牢狱之灾的罪犯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及个人物品的详细登记工作。当罪犯正式进入监狱开始服刑生活之际,监狱方面也会依照相关规定对他们实施入监教育以及特定岗位的分配等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若欲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条件之一:
首先是被认定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是被判定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律师怎么做
对于正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所聘请的律师将承担起至关重要的职责。这些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首先,律师需要对事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和剖析,以评估当事人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律要求。这其中涉及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个方面。其次,律师需要搜集能够证明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资格的证据资料,并据此起草一份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最后,律师需要将这份申请书递交给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司法机构,同时积极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以期获得办案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当取保候审的申请得到批准之后,律师的工作并未就此结束。他们还需要协助当事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不得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等。总而言之,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他们需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全力以赴地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法院终审宣判实刑后,立即将判决书送公安及拘留所。公安据生效判决,依程序收监罪犯。收押时,进行全面体检及物品登记。罪犯入狱后,监狱实施入监教育,分配特定岗位,并按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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