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须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1.由律师或亲自撰写并签名的起诉书,其中应明确陈述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请离婚的具体事宜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当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其身份及其婚姻状况的文件。
3.能够直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相关证据等。
4.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争议,则需提供与财产有关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5.如果存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若您选择向法庭申请办理离婚诉讼手续,您应备妥以下各项文件和信息:
1.您需提交的诉讼请求,共计三份;
2.伴侣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关于夫妻俩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书或婚姻关系证明书(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只需出示副本即可,若在诉讼期间无法提供结婚证书,可前往两人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要求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来替代其作为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4.若有涉及财产分配问题,您还须提供相关待分割财产的详细资料,例如房产所有权证、银行存款凭据等;
5.若生育了孩子,必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或者常驻人口登记卡以及社区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将上述各项文件收集齐全后,便可前往法院总部进行立案申请。立案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法院的正式通知,并积极参与庭审过程。根据您的阐述,支付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用在此阶段称为委派律师费,而向法院缴纳的手续费则被称为诉讼费。您需要将诉讼费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院起诉离婚缴费后才立案吗
您所提及的内容确实如此,原告在向法院提交申请离婚的诉讼请求时,必须先行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方能予以立案。订定此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确保义务人承担其应尽的法律责任,且确保法院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位司法申请人。值得关注的是,离婚诉讼事例的诉讼费用通常是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规政策而制定的。一般而言,诉讼费用的高低往往与其涉及的争议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密切相关。在完成缴费程序之后,法院将对原告递交的起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标准,则会正式立案,同时向原、被告双方发送通知,告知他们参与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若发现起诉材料存在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形,法院将会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交:
1.起诉书,含双方信息、离婚事由及证据。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婚姻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家暴记录、婚外情证据。
4.财产分割证据,如房产证、驾驶证。
5.子女抚养权证据,如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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