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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辞职需要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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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3 · 1779人看过
导读:在一般情况下,孕期女职工离职不受违约金限制。因为生育是一件特殊的事情,我们不能让女性职工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但是,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并且雇主为职工提供了专门的培训,那么职工离职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怀孕期间辞职需要违约金么

一、怀孕期间辞职需要违约金

通常而言,孕妇在妊娠期间离职并不受违约金之制约,这主要源于生育本身被赋予之特殊性质,使就业单位无法基于此增加女性职工所负担的社会责任。

然而,如若在劳动合约中有明文规定服务期限并获得雇主提供的专门培训等特定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离职则可能需依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怀孕期间辞职怎么处理

关于孕妇离职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们应至少提前30日向贵司提出书面申请。

然而,如果孕妇尚处于试用期阶段,仅需提前3日跟贵公司进行沟通。

同时,如遇贵公司采取任何暴力行为、威胁措施或非法限制员工行动的行为迫使员工工作,或者贵公司违反规章制度,强行要求员工执行危险操作,对员工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时,员工可以立即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而无须事先通知贵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补偿金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在职工处于孕期这样特殊的生理状况下进行解雇行为无疑将被视为非法终止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便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将按照一年来算;反之,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然而,对于非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其赔偿金的数额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假如您在该单位已经工作了整整三年,且每月的工资收入为 8000 元,那么依照常规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您应该得到的补偿金额应当是 3 个月乘以 8000 元,也就是 24000 元。但是,由于此次解雇行为涉及到非法终止劳动关系,因此您有权获得的赔偿金应为 48000 元。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通常,孕妇离职在孕期不受违约金制约,因为生育具有特殊性,不应增加女性职工的社会责任。但在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且雇主提供专门培训等情况下,离职可能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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