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定罪依据有哪些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关键要素主要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主观上故意地实施随意殴打他人等危害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在客观上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恶劣行为,且情节也达到了严重程度;
再次是违反法律法规强行索取或擅自动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
最后则是在公共场合无视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随意扰乱并造成其严重紊乱状态。比如,屡次或单次对他人施加随意暴力,或者大规模、高强度地攻击数人,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的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定义是什么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寻衅滋事”指的是这样一种犯罪行为形式:即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和发泄情绪而做出一系列相互挑衅或攻击性的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逞凶狂斗、追逐他人、拦阻他人、强迫他人接受某种事物、擅自占有或毁坏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等各类不当行径。当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时,就会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寻衅滋事罪名,从而面临自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类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定罪条件是什么
从主观层面来看:被告具备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即明确认识到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将会导致对社会秩序的严重损害,他对此持有期望甚至姑息纵容的态度;而从客观层面分析,被告至少实施了以下四种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中的某种:首先,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其次,实施追逐、阻拦、辱骂和恐吓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再次,以强行索要或者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为手段,情节较为严重;最后,当众寻衅滋事,引发现场的混乱局面,并使得公共场所的秩序遭受严重破坏。此外,从法律角度看,被告已经达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同时,被告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正是我们所珍视的社会公共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关键要素有四:故意实施恶劣危害行为,实施严重追逐拦截等行为,违法索取或动用他人财物,公共场合扰乱秩序。如多次暴力或大规模攻击,可能构成此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