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什么流程
让我们共同深入了解劳动仲裁的法定程序如下:
首先,在启动仲裁程序之前,务必认真准备一份全面详细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之证据资料,以便清晰地表述您所主张的权益诉求。
其次,您需要选择并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您的申请。随后,该仲裁委员会将在规定期限内对您的申请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查,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若获准受理,仲裁委员会将会依法书面告知双方仲裁审理议程安排和开庭具体日期和地点。待到开庭之日,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就争议事项进行充分的陈述与辩论,而仲裁委员会亦会对此展开相应的调查核实工作。最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客观情况,仲裁委员会将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什么时候为举证期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未对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期限进行明确规范,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举证期限可按照以下几种情形来予以判定:
首先,举证期限应由仲裁庭根据具体案情及诉讼需要,精心指定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后,得到仲裁庭的批准和确认;
其次,亦可依据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威性,依法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审结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什么时候立案审理
关于劳动仲裁的立案以及开庭审理期限,通常都有着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予以受理,并且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反之,若认为其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同时还需对不予受理的原因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对于已经受理的劳动仲裁事例,仲裁庭应当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事例审理工作。
然而,倘若由于案情过于复杂而必须延长审理期限的话,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以依法进行延期处理,并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但是延期的总时长不能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的审理周期应该控制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特殊情况下最长也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深入了解劳动仲裁程序:先详备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委员会审查后决定受理与否,并通知双方审理安排。开庭时,双方陈述辩论,仲裁委调查后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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