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吗
在展开离婚诉讼之际,当事人若患有精神疾病,依然具备申请离婚的资格;
然而,这类案件的处理过程相较于普通离婚案件而言,无疑更为繁琐与复杂。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我们必须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如患者病情的严重性、患病持续时间以及该疾病对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具体影响等等。倘若患者的病情尚属轻微,并未对其日常交流及生活自理能力造成显著影响,同时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过调解无果后,法院便可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患者病情较为严重,可能就需要先行确定其监护人,然后再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般啥时候能开庭
中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诉请离婚之法庭审判的具体日期。然而,审判实践通常以一个月作为法官应为审判做出的合理时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自原告立案之日始,人民法院有义务在五日之内向被告人发送起诉书副本。而被告人则需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辩护状;若被告人未在此期限提交辩护状,该事实并不至妨碍法院进行庭审程序。此外,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还规定,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应于开庭前三天向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方发出正式通知。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依法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及开庭时间和场所等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愿离怎么办
在实践中,当某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则表示反对时,通常情况下,法院将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然而,倘若调解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者调解失败,那么法院将会审慎地审查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以确定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真实且完全破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了如下几种情形之一,那么法院很可能依法判决离婚:第一种,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第二种,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第三种,存在长期且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第四种,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然而,如果没有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首次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但是,如果在半年之后再次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相对较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离婚诉讼中,精神疾病患者仍有申请资格,但处理更复杂。需综合考量病情严重性、时长及对婚姻的影响。病情轻微且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时,法院可判离。病情严重者,则需先定监护人,再启动诉讼程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