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隐瞒债务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若在夫妻关系中存在一方故意隐瞒债务的情景,那么这一事件完全有可能成为诉讼离婚的论据之一。在此等状况下,隐藏债务的行为无疑会对夫妻间的信赖以及共同生活的基石造成严重损害。倘若双方的情感纽带确实已经断裂,无法再维系共同生活,提起离婚诉讼将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
然而,法院如何判定离婚成为必然结果,其关键依然取决于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有什么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其中一方存在隐匿、私自转移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等严重危害到夫妻共享财富权益的严重行为,另一方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将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故意隐瞒或者私自转移夫妻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其离婚并进行财产分配时,对这名配偶将可能被要求少分甚至完全不分。
然而,如果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曾有上述不当行为,他们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和分割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隐瞒房产怎么办
在尊重婚姻制度的前提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故意隐瞒婚姻关系内房产的权属状况及获取途径构成了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严重违反。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房产的具体取得时间以及资金的来源渠道等关键因素,以便准确地判断出该房产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倘若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该房产确实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并且购买房产所需的资金也源自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即使其中一方有意隐瞒,这处房产仍然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或者发票、房产的登记信息等等。
如果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进行公正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和法律精神。
夫妻间若一方故意隐瞒债务,此行为可成诉讼离婚之由。隐瞒债务严重侵蚀夫妻信任与共同生活基础。若情感已彻底破裂,无法共续,离婚诉讼或成必然。但法院裁决离婚与否,核心在于评估夫妻感情是否真正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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