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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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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1 · 2193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常见手段有侵吞、盗窃、诈骗等,或挪用、处分单位财物后占为己有,甚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侵占财产。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且侵占财物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
职务侵占罪包括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利用自身作为单位财物主管、管理者、经营者或经手人的身份和地位,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擅自占有单位财产;或者是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将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擅自进行处分、挪用,然后再通过各种途径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甚至还可能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将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等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所侵占的财物数额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职位侵占罪属于特殊类型的刑事案件,其犯罪主体选择范围广泛,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企业及其他各类团体的从业成员。具体而言,此类犯罪涉及以下三类截然不同的个体:首先,当涉及到股份制有限公司、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监督委员会委员时,他们必须明确排除国家公务员这一身份。因为这些人正是公司的核心决策者,拥有一定的法定权力,自然具备构成职位侵占罪的条件。其次,除了以上提及的公司高层主管之外,还包括了普通的管理层成员、部门主管以及其他普通员工和产业工人。他们同样需要消除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标签,不论是否拥有特定的职责权限,只要借助职业的便利性侵吞公司财产,均可涉足此类犯罪行为。最后,财产来自于非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个人,既包括集体性质企业、拥有私人控制权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的全体职工,也包括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组织中的所有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从业人员。《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多长时间不起诉就无效了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因其所涉及到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程度的差异而呈现出阶段性的变化。倘若犯下此罪可能面临的刑期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此时的追诉时效将会相应的延长至五年。若罪行严重程度进一步增加,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在量刑增加的基础上再延长十年。所谓的追诉时效,即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然而,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便不再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事件之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下,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金额达一定程度的犯罪。常见手段包括侵吞、盗窃、诈骗等,或挪用、处分单位财物后占为己有,甚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侵占财产。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且侵占财物数额是否达较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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