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侵占罪乃是以非法占有为明确目的,将其原本应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未被主人所记忆的物品或隐藏于地下之物等,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幅度较大,却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犯罪行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情况下,侵占金额需达到人民币2万元以上但不足20万元方可予以立案。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受害者必须亲自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恶意侵占罪怎么构成
关于恶意侵占罪,它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据为动机,任意处置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任意控制遗忘或埋葬的物品,将之据为已有且拒绝对原主人予以归还的恶劣行为。此类罪行的展现需满足以下几个要素:第一,主观上,犯罪者须怀揣着非法拥有他人财货的迫切企图;第二,客观上,犯罪者必须实际实施了将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第三,数额上,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最后,行为对象上,既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也涵盖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多种情况。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恶意侵占罪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每一个具体事例的事实与证据,因此,若您遇到相关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遗忘物、埋藏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立案标准一般要求侵占金额在2万至20万元间。该罪为自诉案件,需受害者自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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