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家人来吗
针对是否需要家属到场,于取保候审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这一问题,具体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虽然不必强制要求家属在场,然而他们的参与,乃至一些有效信息的提供,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取保候审相关程序的申请及实施。通常而言,对于此类事项的处理,决策者会全面考虑诸多要素,包括案情的严重性、犯罪嫌疑人性行特征所潜在的社会危害、以及预定判罚量等等。若犯罪嫌疑人体质能够满足取保候审之必要要求,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束拘役或又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罚,抑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或以上的刑罚,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预期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险,即便其家属此刻不在现场,亦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进而达成取保候审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满一年后等于撤案?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以后,若办案机关未进行任何处置,则可视为自动解除案件。
若案件情节明显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责任主体,需要撤销取保候审。
在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下,应将案件移送到相应司法机构,或是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措施。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已由法院作出裁判且已经生效,即刻启动执行刑罚的程序,取保候审也会自动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是公安的吗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的权力来源于我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司法机构。值得一提的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对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在做出这一决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如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倘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责令犯罪嫌疑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中家属到场非强制,但家属参与及信息提供有助程序申请与实施。决策者综合案情、嫌疑人危险性、刑罚预期等多因素考量。若嫌疑人符合条件,如可能判拘役、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不危及社会,即使家属不在场,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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