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其关键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种状况:利用伪造信用卡,或是采用虚假的身份证件信息来获得信用卡,亦或是利用已被注销的信用卡,甚至是盗用他人的信用卡,从事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超出了预设的信用额度或者承兑期限进行的透支行为,而且经过发卡行的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入狱后还需要还款吗
1.一旦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拖欠的债务仍需如数偿还,刑责丝毫不应抵消或减轻民事责任。无论是被判处何种形式的惩罚,被欠债者均有权要求欠债者归还相应款项。哪怕当事人在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也可能需要出售其剩余的资产来偿付其生前留下的债务。
2.法律明确指出,凡存在如下任一情况,有实施信用卡欺诈活动、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等较轻的刑罚,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事项,例如罪行巨大或具备其他特殊情节的,将面临五年以上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然而,若涉及的情节极为严重,有可能触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还要面临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没收财产。此类犯罪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在受到发卡银行的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至于偷窃信用卡并加以利用的行为,则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适当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针对信用卡欺诈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况:第一种,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明申请领取的信用卡,所涉及的涉案金额需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但不足五万元人民币;第二种,使用已经失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同样也要求涉案金额需在五千元人民币至五万元人民币之间;第三种,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涉案金额亦需在五千元人民币至五万元人民币之间;最后一种情况,是所谓的“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违背了相关的透支限额规定以及还款期限规定,且经过发卡行两次催缴后还未在三个月内偿还欠款的行为。关于“恶意透支”这一行为的界定,即持卡人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同时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涵盖伪造、冒用(含虚假信息申领)、盗用及注销卡诈骗,涉案额达五千元及以上;另含恶意透支,即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透支或逾期不还,经发卡行两次催收超三月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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