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后拖欠的员工工资怎么办
在公司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其员工应得的工资应当在破产财产中得到优先偿付。
破产企业对于拖欠劳动者的薪酬及劳动保险费用,具有在所有破产财产中的优先受偿权,此乃其法定之权利。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有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及妥善处理。
破产管理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特定程序,全面细致地开展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查、估值与分配工作。
根据中国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待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先行偿付破产费用及公益性债务之后,依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为本应支付给破产企业职工的薪酬,其中包括薪酬、医疗费、残疾补助费、抚恤费用等;
其次为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总而言之,每位员工都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身的工资债权,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应优先偿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人负责资产管理和分配。员工应及时申报工资债权,确保权益。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和公益性债务后,先支付员工薪酬、社保,再支付补偿金。
二、公司破产后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在企业破产后,其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支付的是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接着是破产企业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医疗补偿金、伤残抚恤费等各项津贴,同时还需支付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再者,是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了以上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欠下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谁
在面临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对此进行追究并向破产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进而强制对方履行所负之债。然而,我们不得忽视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方的所有财产将会依据特定的排列顺序进行公平分配,以确保各债权人权益均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若在此情形下,破产企业的股东因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倘若破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债权人亦可依法对破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诉讼对象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此,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债权人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在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应优先偿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人负责资产管理和分配。员工应及时申报工资债权,确保权益。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和公益性债务后,先支付员工薪酬、社保,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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