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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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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9 · 2225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期限通常为14天,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延长至37天。在这期间,公安机关需要在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等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应当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之期通常设定于14天内,然而针对流窜犯罪、频繁故技重施以及有组织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如认为需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重大案件可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4天,对流窜作案等嫌疑人可延至30天。检察院应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通知检察院,对需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否撤销缓刑

判断缓刑能否撤销,需要参照满足哪些具体的撤销条件;

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缓刑即会被撤销。

撤销缓刑所需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缓刑罪犯或假释候选人在其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被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决的罪行,如果这些行为应该导致缓刑、假释的撤销,那么负责审理该犯罪行为的人民法院应撤回原有的裁判文书中所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且对原审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发出书面通知;

2、在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罪犯出现了以下任一种情况,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在它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关于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1)违反了禁止令,而且情节严重的;

(2)没有充分理由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或是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且超过一个月的;

(3)因为违反了监督管理规定,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但是仍然不改正的;

(4)受到了执行机关的三次警告,但仍旧不改正的;

(5)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释放的法条有哪些

依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一条,是否应释放已达刑事拘留期限的犯罪嫌疑人取决于多种因素。一般而言,如公安机关确信已经查明的事件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被拘留者有足够的罪行,需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审查并批准逮捕。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复杂情况时,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一至四天。而对于那些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甚至可以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且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重大案件可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4天,对流窜作案等嫌疑人可延至30天。检察院应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通知检察院,对需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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