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以后是什么
根据法律程序,刑事拘留后可能发生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逮捕,其次是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再者便是撤销案件。
如果负责调查案件的公安机构坚持认为必须逮捕被拘留的疑犯,那么他们有责任于拘留结束之日起三天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性质较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时,公安机构需要额外延长一日甚至四日的时间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如果是重大嫌疑分子,则其需要的审阅批准时间甚至可达到三十日之久。
人民检察院将会在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其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做出决定。
倘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逮捕,那么公安机构必须立刻释放相关人员,并尽快将执行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
若经后续审阅发现该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后,可能走向逮捕、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
公安须在3日内申请逮捕审查,特殊情况可延至30日。
检察院接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若不批准,公安须立即放人并通报检察院。
案件需进一步侦查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在刑事拘留期间是不是可以探望
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家属是有权利进行探视的,然而这种行为必须先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
对于已经被羁押的人员来说,如果获得了办案机关的同意并且通过公安机关的审批,那么他们就能够与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通信以及会面交流。
公安机关在面对那些被拘留的人员时,如果觉得他们需要进一步的逮捕,那么应该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这个期限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在刑事拘留多长时间会批捕成功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刑事事例中的被羁押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期限通常为3个工作日内,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可达4个工作日。同时,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进一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值得关注的是,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每一起事例的具体情况均存在差异,因此,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限亦会因案而异。若证据确凿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批准逮捕的过程便会相对迅速;反之,若证据不足或犯罪事实模糊不清,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查和评估。总而言之,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限是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并最终确定的。
刑事拘留后,可能走向逮捕、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
公安须在3日内申请逮捕审查,特殊情况可延至30日。
检察院接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若不批准,公安须立即放人并通报检察院。
案件需进一步侦查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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