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什么情况可以判拘役
作为一项刑事法律领域内的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并非刑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则是另一种刑罚方式。
若犯罪嫌疑人涉案情况较轻且有明显悔过倾向、甚至经由审判证实其犯罪风险已显著降低、并且对相关社区生活未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那么此等人或许有望被判以拘役并附带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拘留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强制手段,非刑罚性质。
它旨在确保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在特定情况下,警方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但此措施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二、刑事拘留最后没有判决有案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案底”又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意为有过刑事犯罪历史的个人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通常存放在公安部门和相关的国家机构中。
通常情况下,仅当个人触犯了刑法并受到刑事强制措施时,他们的档案里才会留下相应的“案底”记录;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因涉及犯罪行为而被拘留,但最后经查证并不构成刑法所规范的罪行的,那么他(她)将不受此案底记录的影响。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筹备犯罪、实施犯罪或是在犯罪完成之后立即被发现的;
(2)被受害者或目击者当面指控其犯罪的;
(3)在家中或住所中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或逃跑,或试图逃离现场的;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不透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体作案等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律师会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了犯罪嫌疑人生效权利,即自其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依法委托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而作为辩护人,同样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其次,当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再者,针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及恐怖活动犯罪事件的情况,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欲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则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总而言之,保障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的会见权,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同时也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公正进行的关键环节。
刑事拘留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强制手段,非刑罚性质。
它旨在确保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在特定情况下,警方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但此措施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