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解除
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流程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享有权利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构提出终止此项批准的申请;
其次,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决定机关便会对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
若经查证发现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不应该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必要变更强制措施等特殊情况,该决定机关将会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机关,同时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被取保候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流程通常包括: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解除申请并说明未违规;
办案单位审核解除条件;
符合条件则制作解除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和约束;
若涉及保证金,则制作退还决定书并通知领取。
以上步骤完成后,解除手续即办理完毕。
二、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为了顺利完成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被拘禁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与其合法代表人、近亲,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申请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确保信息的明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有人民法院需在7个工作日内,就该申请做出正式回应,明确表示批准或者驳回,并且要详细解释原因;
最后,对于已经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则由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此过程中,他们有责任向相关人员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署或敲章确认,同时,也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在后续取保候审阶段所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如何办理取保手续接人
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取的一种相对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当需要为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以便接回其家人时,首先应当向负责事例处理的公安机关提起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在此过程中,必须对申请的原因做出详细解释,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正在遭受严重疾病的困扰,预计将会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等刑罚。通常情况下,负责审查申请的办案机关会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如果审批结果令人满意,他们将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对于保证人的资格,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要求其与事例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同时还应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承担保证责任等。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办案机关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设定与调整。一旦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并获得通过,便可以顺利地将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接回家中。然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仍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务必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流程通常包括: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解除申请并说明未违规;
办案单位审核解除条件;
符合条件则制作解除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和约束;
若涉及保证金,则制作退还决定书并通知领取。
以上步骤完成后,解除手续即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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