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人失去哪些权利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对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方面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但并未完全剥夺其相应的权益。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得到相关机构的批准方能离开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区域;
倘若他们的住所、工作岗位以及联络信息有所变更,须在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同时,在接到传唤时应尽快到案参与审理;
不可采取任何干扰、阻碍证人提供证言的行为;
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国司法中,取保候审限制当事人自由但不剥夺其权益。
期间,被取保者需获批方可离境,变更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备。
应速应传唤,不得干扰证人、篡改证据或串供。
二、取保候审怎样办理
取保候审的独特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与其具有近亲关系者,需要以书面方式阐述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意愿。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书面请求之后,应在七天内作出以下决定:
同意或拒绝。
再次,如果能够成功取得保释,相关机构应当当面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他们亲自在该文件上签字确认。
在实践操作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且在数量上超出有期徒刑最高量刑程度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的;
以及(四)除了无法自理生活之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也可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是公安通知家属吗
关于取保候审事宜,一般均有执行机关直接告知其家属。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有权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机构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主体。通常情况下,若是由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则该机关将负责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的家属。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知的方式与时间长短可能会因为具体案情而有所差异。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事例的完结,但被取保候审人依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文,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同时,当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务必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倘若出现违规行为,极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甚至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
在我国司法中,取保候审限制当事人自由但不剥夺其权益。
期间,被取保者需获批方可离境,变更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备。
应速应传唤,不得干扰证人、篡改证据或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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