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参与退款吗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权与受害者进行赔偿协商并参与退款事宜。
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积极的态度采取行动来弥补自己所造成的损害,其中就包括参与退款。
这种积极的表现有望在未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减轻刑罚的考虑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与受害者就赔偿进行协商并处理退款,但此阶段案件未结。
被告人须严守法律,积极弥补损害,如参与退款,此积极态度或成未来量刑时减轻刑罚的考量因素。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案底会留下吗
在完成保释期间且期限届满之后,倘若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且该决定表示无需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或予以减免,那么只需将不起诉裁决书发送给被告人及其所属机构即可,既不会给其个人档案留下记录。
然而,若在解除保释之后,案件被移交至法院处审理,且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便会在其个人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从重处罚有案底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碰法律红线并遭受定罪处罚的情况下,必定会留有案底。而所谓“案底”,通常是指某个人曾经实施过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记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鉴于犯罪者第二次犯罪的事实,可以明显看出他们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较高,因此法律会施以更为严格的惩罚。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手段,而非最终的处罚决定。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罪,这无疑表明犯罪嫌疑人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反映了他们的主观恶意以及人身危险性较强。在法院进行量刑判决时,这一情节将会被视为加重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一旦被判定为有罪,那么案底便会随之而来,对个人的生活、职业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与受害者就赔偿进行协商并处理退款,但此阶段案件未结。
被告人须严守法律,积极弥补损害,如参与退款,此积极态度或成未来量刑时减轻刑罚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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