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什么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及检察机构在处理直接经办的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定应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进行的短暂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严格上诉之刑事拘留条件主要包含如下几点:
1.在行为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实施犯罪过程中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之时。
2.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为罪犯之人。
3.在其身旁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之中。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之人。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尚未明朗之人。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法定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短暂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条件包括:犯罪预备、实施或刚发生时;被明确指控;现场发现证据;有自杀、逃跑或销毁证据等行为;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如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且依照该法律的规定无需判处有期徒刑或免于处罚者,人民检察院可自行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人民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同时对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及冻结等措施进行解除,释放相关财产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刑事诉讼法证人不愿意出庭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证人若不愿出席法庭将对案件审判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此类困境,我们可以实施以下几种策略:首要任务是探究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真实原因并试图解开他们心中的疑虑;其次,我们有必要向证人详细阐述出庭作证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倘若证人仍然坚持不出庭,我们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但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然而,如果证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亲自到场,如身患重疾或路途过于遥远等,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视频等远程技术手段进行作证。总而言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法定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短暂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条件包括:犯罪预备、实施或刚发生时;被明确指控;现场发现证据;有自杀、逃跑或销毁证据等行为;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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