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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前期需要羁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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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5 · 1361人看过
导读:危险驾驶罪的前期处置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特点。对于那些罪行严重,如造成严重后果、逃避追责或具有高社会危害的被告人,可能会被拘留或羁押。然而,对于较轻的罪行且被告人认罪诚恳、配合调查的情况,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等非拘禁措施。
危险驾驶罪前期需要羁押吗

一、危险驾驶罪前期需要羁押

对于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前期处置,是否对其进行拘留或羁押,必须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并结合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性进行评估与决策。通常而言,若犯下此罪行的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程度颇为严重,例如制造了难以挽回的损害结果、存在逃避法律追责的行为,抑或是被告人自身具备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将有可能面临拘留或羁押的境地。

然而,倘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其认罪态度诚恳端正,能够确保随时接受传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那么也有可能会被采取取保候审等非拘禁性质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危险驾驶罪前期处置,拘留或羁押需综合案情、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特性。重罪如造成严重后果、逃避追责或高社会危害者,可能遭拘留或羁押。轻罪且认罪诚恳、配合调查者,或采取取保候审等非拘禁措施。

二、危险驾驶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文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应判处拘役以及相应的罚款: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者;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果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本条款进行处罚

若存在前述两项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80毫克以上的,即可视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关于“道路”和“机动车”的定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若具备以下任一情形,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者;

(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200毫克以上者;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者;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者;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者;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者;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者;

(八)其他可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于被指控犯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罪的被告,法院在判决其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与其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造成人员死亡的怎么判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例中,通常会将其转化为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处罚。而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关键在于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告人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对受害者的赔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此,我们详细解释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以致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身亡,将会被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其次,若行为人未实施逃逸行为,则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若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事故后仍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过错程度、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例如,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并获得他们的谅解,那么在量刑上很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理。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全面掌握事例所有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之上,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危险驾驶罪前期处置,拘留或羁押需综合案情、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特性。重罪如造成严重后果、逃避追责或高社会危害者,可能遭拘留或羁押。轻罪且认罪诚恳、配合调查者,或采取取保候审等非拘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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