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方法有几种
刑法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裁决方式主要受到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的而言,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程度及金额大小,将有如下五大类情况:若犯案情节轻微,则可能面临拘留或管束,同时需缴纳罚款;如情节加剧且涉及金额较大,对应的惩罚措施便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之外,另加二万至二十万人民币不等的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刑罚将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至五十万人民币不等的罚金;若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涉案金额也达到惊人的地步,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支付五万至五十万人民币不等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依情节轻重及金额分五档裁决:轻微者拘留罚款;较重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二至二十万罚金;巨大金额或严重情节者,五至十年徒刑加五至五十万罚金;极恶劣情节及巨额者,十年以上徒刑至无期,罚金五至五十万或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罪自首怎样判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信用卡欺诈罪的量刑须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
假如涉案数额达到法定界限,即大额欺诈,则罪犯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要支付高达两万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对于性质更为恶劣、交易金额更高的欺诈行为,刑罚会相应加重——最高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进行财产没收。
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利用虚构的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
(3)使用已失效的信用卡;
(4)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以及恶意透支。
值得注意的是,“恶意透支”的定义为:
持卡人将所得置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不顾,超出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且在经过发卡银行催促还款之后依然拒绝偿还的行为。
倘若行为实施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盗取了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论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透资5万怎么判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系指行为人因非法侵占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监管法规,滥用信用卡实施欺诈行为,从而获取非法财产且数额较大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量刑方面,涉案金额达五万元已被划分为"数额较大"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处以个人偿还两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在此基础上,对于具体的量刑结果亦需要结合事例的其他相关情节予以全面考量和裁定。
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依情节轻重及金额分五档裁决:轻微者拘留罚款;较重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二至二十万罚金;巨大金额或严重情节者,五至十年徒刑加五至五十万罚金;极恶劣情节及巨额者,十年以上徒刑至无期,罚金五至五十万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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