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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怎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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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4 · 1638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下: -适用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保证方式:取保候审可以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要怎样才能办理

一、取保候审要怎样才能办理

取保候审的实施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的条件与流程。通常情况下,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格犯罪附加刑犯罪嫌疑人;或对于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严厉惩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威胁到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身体状况不佳、无法自理生活、孕产期女性或者尚在哺乳期的母亲等,倘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众产生潜在危害,均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则应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须遵规定,条件含罚金、拘役及非严重刑责者,或不会危害公共安全者,及特殊身体状况者。羁押期满未结案亦适用。申请可由本人、法定代理人等提出,司法机关七日内回应。批准后,需担保人或保证金以确保执行。

二、取保候审谁可以申请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列举的条件,符合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必须是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其次,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亦有权提出申请。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时还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对于取保候审所设定的严格要求,以确保审判公正并维护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谁有权批准

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确定权力主要集中于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事件调查阶段拥有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而在事件审查起诉的环节中,人民检察院则有资格批准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护措施候审。至于在事件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同样具有批准决定对被告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在做出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候审的决定时,应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保护措施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取保候审须遵规定,条件含罚金、拘役及非严重刑责者,或不会危害公共安全者,及特殊身体状况者。羁押期满未结案亦适用。申请可由本人、法定代理人等提出,司法机关七日内回应。批准后,需担保人或保证金以确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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