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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需要通过检察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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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3 · 1850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通常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案件,比如自侦案件,刑事拘留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拘留,具体情况包括:有犯罪预备、实施或者刚作案的;被害人指认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需要通过检察院吗

一、刑事拘留需要通过检察院吗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并不须经由检察机关审批,然而对于检察机构自行侦查的案件中的刑事拘留则需经由检察机关批准。

此外,公安部门对现行犯罪者或重要嫌疑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有权立即实施拘留:正在筹备犯罪行为、实际进行犯罪活动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为罪犯的;在其周围环境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的;有销毁、篡改证据串供可能性的;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通常,刑事拘留不需检方审批,但自侦案件拘留需检方批准。公安可对现行犯或重嫌即拘,情形包括:预谋、实施或刚作案;被指认;现场或住所发现证据;逃匿、自杀或企图灭证;隐瞒身份;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二、刑事拘留的刑期是多久,可以折抵刑期么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能否折抵刑期,主要取决于罪犯最终被判定的刑罚种类

若是罪犯最终被裁定为管制或者拘役,那么在正式判决之前所受的羁押期限将会被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然而,要是被判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话,则无法进行折抵。

具体来说,管制的羁押期限每一天都可折抵刑期两天;

而拘役的每日羁押期限仅能被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至于有期徒刑,其每日的羁押期限也只能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刑事拘留一定要找律师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阶段,寻找代理律师是至关重要且无法替代的。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展开侦讯工作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势手段。在这个关键节点,律师能够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律师可以迅速地与被拘留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并为他们提供精神上的支持以及法律方面的指引。其次,律师有权向负责侦查的机构询问涉嫌的罪行以及相关事例信息,对法律问题发表见解,例如请求将强制措施变更至更为宽松的状态等。再者,代理律师还能够积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遭受任何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综观而言,尽管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必须聘用辩护律师,但是借由律师的协助,我们得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委托人的各项权益,提高事例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通常,刑事拘留不需检方审批,但自侦案件拘留需检方批准。公安可对现行犯或重嫌即拘,情形包括:预谋、实施或刚作案;被指认;现场或住所发现证据;逃匿、自杀或企图灭证;隐瞒身份;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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