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程序有哪些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常规流程大多涵盖如下环节:首要环节为,行为人(即涉嫌犯罪的主体),其法律代表人或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司法机构将在收到申请之后的特定期限内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行为人、被告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若经审查决定采纳取保候审的建议,则会要求行为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在此之后,行为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包括:行为人或其代表、亲属、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审查,考虑案件及行为人社会危害性;若批准,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行为人须遵守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境。
二、办理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经审查,该情形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4)即便在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仍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办理取保的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是这样开展的:在起始阶段,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指控的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方、近亲以及辩护律师,应该分别向负责调查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接下来,当司法机构收到这些申请之后,必须在三天之内做出决定。如果司法机构不同意当事人的申请,那么就需要通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为什么不同意。反之,如果司法机构同意了当事人的申请,那么就需要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等。如果当事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包括:行为人或其代表、亲属、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审查,考虑案件及行为人社会危害性;若批准,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行为人须遵守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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