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又逮捕的有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含义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或被告人必将免于逮捕。恰恰相反,倘若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之中,被告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擅自逃离监护地区,阻挠证人为案情提供证言,销毁、篡改关键证据,以及与同伙串谋等行为,都可能引发司法机关对其实施逮捕。另一方面,若案件的调查阶段获取到新的、具有决定性的证据,足以改变原有的案件性质或量刑标准;或是发现被告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样也将面临逮捕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结束或被告人免捕。若被告人在取保期间违法,如逃离监管、阻挠证人、销毁证据或串谋,可能被逮捕。同时,若调查发现新证据或被告人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亦有可能被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又被叫去公安局怎么办
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若又受到公安机关传唤,其通常的行为意义在于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和深入了解,以及履行相关法律规定下的报告义务。
因此,被取保候审的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应尽可能按时到案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可以起诉吗
取保候审,确切来说,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特定拘留方式,并不代表着此案已经了结且绝对不会面临指控。在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批准之后,公安机构或是检察院仍然有权利对该事例进行深入调查。若经过全面的侦查工作得出的结论为犯罪行为明确存在,证据确凿、可以证实,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时,那么便需要将这些证据材料移交给检察部门展开审查。经评估后,若检察机关认为已经具备启动公诉的条件,便会通过正式渠道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到,而事例尚未侦破完毕,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限制。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被起诉,这要视乎个别事例的具体情形以及侦查、审查的最终结果来决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结束或被告人免捕。若被告人在取保期间违法,如逃离监管、阻挠证人、销毁证据或串谋,可能被逮捕。同时,若调查发现新证据或被告人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亦有可能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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