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什么地方通知
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通常应当由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应司法部门以正式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在常规操作中,若是由公安机关经办并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应由该公安机关负责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反之,若系由检察院或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应由上述两机构负责通知。在通知过程中,应采用书面形式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以及相关事项详细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所属的基层组织。
同时,通知内容还需明确指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和相关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由决定机关以正式通知公布。若是公安决定,由其通知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若是检察院或法院,则由它们通知。通知需书面详述决定及事项,并指出解除原因和注意事项。
二、解除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在撤销了取保候审后,若经由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决定,认定被告无需接受刑罚或获得减免的情况下,我们会以书面形式向被告传达不起诉决定,这将使其得以避免刑事记录的保存。
需要明确指出,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本身并不会形成任何负面的法律纪录。
而所谓的“案底”,通常指的是个人过往违法或犯罪行为的相关记载,亦即广为熟知的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取保候审律师材料有哪些
在向有关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时,律师所提交的资料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明确详述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其中需标明目标被告者的真实姓名、涉案违规行为及其被指控的罪名,同时还要详细叙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以及拟定采取何种保证方式等等;第二项则是充足且具有法律效应的授权委托书,这能有力地证明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具备相应的代理权限;紧接着便是来自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公函;最后,为了能够更好地支持和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事实,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除此之外,还需要附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司法机构对于此类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作为律师,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能够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除取保候审由决定机关以正式通知公布。若是公安决定,由其通知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若是检察院或法院,则由它们通知。通知需书面详述决定及事项,并指出解除原因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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