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取保候审人
在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者是针对涉及监禁、羁押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进行相关考虑和判定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非羁押制约措施的主要受众群体。这种措施的实施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他们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在此基础上,司法机构会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同时也可以避免对他们进行长期的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针对可能被监禁或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一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特殊状况如重病、孕哺期妇女,且不增社会风险。司法机构会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嫌疑人能出庭,避免长期羁押。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其实指的是公安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调查工作提交相关担保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式调查活动,同时能够在需要时随时响应传唤以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配合调查。
这种强制性措施主要用于针对罪行较轻不足以致被羁押或逮捕,但是对于其个人行动自由仍需作出必要限制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后还需关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被逮捕的情况下,能够继续接受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司法程序,按照法定要求,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包含保证内容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必要时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面临被关押的风险,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次面临被关押的困境。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被关押的风险。
取保候审是针对可能被监禁或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一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特殊状况如重病、孕哺期妇女,且不增社会风险。司法机构会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嫌疑人能出庭,避免长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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