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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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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0 · 1178人看过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主要包括: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和财产分配。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管理人接管企业,负责管理和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会议讨论破产事宜,清算公司资产,并按法定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确保各方权益公平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有哪些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之破产程序,其主要环节通常涵盖如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破产申请乃首要步骤,无论是公司本身、债权人抑或是清算责任人皆有权利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待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其进行严谨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其次,为指定管理人,此举旨在接手破产企业,负责管理与处分企业财产。紧接着,便是债权申报环节,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随后,便进入了债权人会议阶段,各方就破产相关事宜展开深入探讨,例如破产财产的处置以及分配方案等等。

再者,便是破产清算环节,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评估及处置工作。

最后,依照法定顺序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主要包括: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和财产分配。法院审查破产申请后决定受理,管理人接管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会议讨论破产事宜,清算公司资产,并按法定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确保各方权益公平处理。

二、有限责任公司如何申请清算?

首先,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定;

然后,在决议确定之后的十五天内正式组成清算小组着手进行清算工作。

在此期间,清算小组将依法履行多种职责:

(1)清理公司所有财产,并分别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便记录;

(2)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债权人相关信息;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尚未完成的全部公司事务;

(4)对已欠缴的税款及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进行严格清缴;

(5)清理、核实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6)处理完毕公司清偿债务之后的所有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可能涉及到的任何民事诉讼活动。

其次,清算小组必须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且在六十天之内选择在报纸刊载公告。

所有的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或者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其享有的债权。

该项申报需详细注明债权的所有相关事项,并附带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明资料。

清算小组在此期间将会对所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认真地登记备案。

在此阶段,清算小组不可对任何一个债权人进行偿还。

最后,清算小组在清理完公司财产以及编制完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将按照要求撰写一份周全的清算计划,并提交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权威机构如人民法院予以审核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后牵连个人幺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破产后并不会对其股东的个人财产造成影响,这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按照其所认缴出资比例来对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务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仍然有可能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比如,倘若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利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假如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发现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着财产混同、财务记录混乱等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导致有限责任的限制被打破。总的来说,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保持正常运营并且遵循相关法规,那么在其申请破产后,通常情况下都不会对股东的个人财产造成任何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主要包括: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和财产分配。法院审查破产申请后决定受理,管理人接管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会议讨论破产事宜,清算公司资产,并按法定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确保各方权益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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