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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后债权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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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0 · 1412人看过
导读:当企业破产时,其债权债务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破产管理机构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评估其价值。然后,根据一定的顺序对资产进行分配。其中,担保物权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其次是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收,剩余部分则归普通债权人所有。对于未到期的债务,将视为已经到期,利息也会停止计算。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权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申请破产债权债务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申请之时,其所涉债权与债务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置。关于债权人权益方面,破产管理机构将依法展开财产清算及价值评估工作,随后依据法定清偿顺序对相关资产进行合理分配。通常情况下,具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将享有优先清偿之权利,其次为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紧接着为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拖欠税收等款项,而剩余部分则归属于普通债权人。

至于债务处理破产宣告生效后,各类尚未届满的债务均被视为已到期,附带利息的债务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即停止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债权债务按法规处理。破产管理机构清算财产,评估价值后,按顺序分配资产:担保物权债权优先,其次是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收,余下归普通债权人。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利息停止计算。

二、公司申请破产债务怎么解决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我们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对所有资产进行清算,并依据明确的顺序进行偿付:

首先是所有破产费用,这包括了所有破产事件中的诉讼费用及由州政府管理、变卖以及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费用等;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益债的范畴来处理这些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特别管理人或者是债权人向对方请求履行双方都尚未完成的合同,从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由于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带来的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因为债务人不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第四,为了使债务人能够持续经营下去而需支付的劳动报酬与社保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各类债务;

第五,由于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或是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不力而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债务;

第六,更为严重的,因债务人财产对他人造成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破产人拖欠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报酬及其相关保险费用,还包括破产人没有按时缴纳的除前述费用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最后仍不能忽视的,便是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这也是我们在清算过程中需要精准统计并核实的重要内容。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偿还

公司于面临破产之时,债务的偿还顺序往往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首先在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会被优先清偿。随后,根据如下顺序依次对各类债务进行清偿:第一类,即为破产人士所拖欠员工之工资以及医疗、残疾补贴、抚恤款项等,其次为员工个人账户内应计入之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令所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之补偿金;第二类,涉及破产人士所欠付之除前述各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务款项;第三类,则指破产者所负债普通破产债权。在此,需特别提醒的是,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上述各条清偿需求的全额,那么将依照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破产时,债权债务按法规处理。破产管理机构清算财产,评估价值后,按顺序分配资产:担保物权债权优先,其次是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收,余下归普通债权人。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利息停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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