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被关在哪里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执行场所通常为看守所。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案件期间,遇有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措施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剥夺其自由,执行于看守所。依《刑诉法》第69条,拘留须出示拘留证,且应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24小时。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保释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保释的时限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此予以明确规定,然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积累的知识,我们了解到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当被拘留者接受完完整整的审讯过程之后,监管部门才可能批准他们申请保释的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我国并没有直接使用“保释”这一术语,但实际上对应于“保释”之意的文件被称作“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制度时,应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换而言之,取保候审主要包含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担保形式。
在此前提下,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次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担保方式,而无法同时通过两个途径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所谓保证人,是指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主选定并提出的同志们,他们在担保中担当着重要角色。
在选择保证人时,条件要求相当严格:
首先需与案件本身无关;
其次需要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再者,其自身必须具备完整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还需要拥有稳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公安司法机构应该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满足上述所有条件,若是条件符合,便应该向其详细告知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内容,并要求签署保证书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会怎样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之事例,于侦查进程之中,遭遇法定且紧迫状况之时,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者被刑事拘留之后,该事例必将步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持续收集相关证据,倘若证据得以充分,便可向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待检察院审理并判断是否应予逮捕后,如认为确需逮捕,则会批准逮捕,事例仍将继续侦查;反之,若认为无需逮捕,则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最终侦查工作结束,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则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将向法院提出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以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及其应负担之刑罚。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其后之进展取决于事例之具体情形与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剥夺其自由,执行于看守所。依《刑诉法》第69条,拘留须出示拘留证,且应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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