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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新法律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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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0 · 1787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为了应对紧急或重大嫌疑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符合预备犯罪、正在实行犯罪、犯罪后被即时发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跑、销毁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
刑事拘留最新法律条款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最新法律条款是什么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用以应对特定的紧急状况及体现出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士的严肃处理态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明文规定显示,公安机关对于现今犯者或涉嫌重大犯罪之人,若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形,均可先行依法实施拘留行为:

(1)当其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犯罪实施进程中或者罪犯在犯罪之后立刻被觉察的状态下;

(2)当遭受被害者或目击现场证人指认认定其为罪犯之时;

(3)在其居住场所或身边发现具有犯罪证据的情况下;

(4)在犯罪发生后,罪犯试图自杀、跑路亦或是逃离之境况下;

(5)具备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述等可能做法的倾向;

(6)未透露真实姓名、居处地址,身份不明的情形;

(7)有可能流窜作案、多次犯罪、集结掩护作案情节严重的嫌疑倾向。应当明确,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约束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有序地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案件侦查时,为应对紧急或重大嫌疑,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依据《刑诉法》,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符合预备、实施、被指认、现场有证据、企图逃避、毁灭证据、身份不明、流窜作案等情形,可先行拘留。此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二、刑事拘留7天不放人的是啥意思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长达7天仍未得到释放,这通常表明已有确凿证据显示其涉及到严重犯罪行为,并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如判断被拘留者需要进行进一步的逮捕手续,那么应当在拘留期限满之后的第三天起算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一至四天的时间,然后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审议。

并且,公安机关传唤拘传过程中,时间不得累计超过12小时;

而已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4天,遇到特殊紧急情况需延长时,最长也仅可达到37天;

取保候审的期限则不可超过12个月;

同样,监视居留的时间最长也只能为6个月。

至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们的案件则需要额外延长至30天才能完成审批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的7天内决定批准逮捕与否。

而在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将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另一种则是执行逮捕决定并将犯罪嫌疑人继续拘留直至案件结束。

因此,检察机关对逮捕嫌疑人的审查期间应在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刑事拘留权力范围之内,无需再次对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在决定逮捕后,将被逮捕者立即转移至看守所监禁。

在此之前,若并不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况,则需在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被逮捕居民的家属亲友。

若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持有异议,有权请求进行复议。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仍需立即释放。

倘若复议意见未能得到预期的支持,他们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核请求,由其做出变更决定后,再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7天14天30天37天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措施,依据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存在以下几种期限设定方式:7日为公安机关行使拘留权的最长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涉及团伙犯罪等严重情形者,可处以14日的拘留期限;在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可能需要更多调查时间的情况下,最长可采用30日期限的拘留措施;而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捕的最长期限则为37日。这些期限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适用对象各有不同;其次,拘留期限也有所区别。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的具体期限需视案件实际情况而定。在此期间,被拘留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辩护服务。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案件侦查时,为应对紧急或重大嫌疑,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依据《刑诉法》,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符合预备、实施、被指认、现场有证据、企图逃避、毁灭证据、身份不明、流窜作案等情形,可先行拘留。此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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