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会不会判刑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并非对被告人不再进行判刑的承诺。实际上,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是为了保护未被捕获或已被捕但需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附带签发保证书,确保其随传随到,默认其不被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状态。
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判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来决定。若经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被告人仍有可能面临判刑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取保候审不是免于判刑的承诺,而是保护嫌疑人权益的强制措施。它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不等于免于处罚。最终判刑与否,取决于案件事实和法院裁决。若证据确凿,被告人仍可能被判刑。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到了是否会被抓起来
法院及公安机关应在保证人的候审期间到期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负责决定是否解除与变更强制措施机关的相关部门。
该决定机关需要做出正式的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构。
最后,由执行机构具体实施这些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时间解除
关于取保候审解除时间的规定并无明确的准则,主要依赖于事例本身的具体状况。通常而言,若发现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之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解除其取保候审权限。现行法律中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假如在此期间内,事例的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各个环节能够顺利完成,并且也未能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现象,那么相关机构将会依法终止对取保候审之人的拘押。然而,若案情复杂纷繁,确需延长取保候审期限者,则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总的来说,解除取保候审的最终时间是不确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例的推进进度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各类可能情况。
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取保候审不是免于判刑的承诺,而是保护嫌疑人权益的强制措施。它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不等于免于处罚。最终判刑与否,取决于案件事实和法院裁决。若证据确凿,被告人仍可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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