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了保险公司有什么不赔的
在遭遇交通意外之后,有几类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状况一、达成自行协商处理结果的情形,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方式,有关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归属以及损害程度等关键信息无法得到全面核实和确认,那么对应的经济损失自然也难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状况二、事故现场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样不予赔偿。实际上,这类情况与自行协商处理有相似之处,在未能准确判断并认可事故责任归属之前,若事故现场被人为破坏且未保留充足的证据材料,保险公司便无法对事故责任及原因做出明确认定,进而无法进行相应的赔偿。状况三、出险后,驾驶员未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由此产生的二次损失,保险公司亦不予赔偿。在出险事件发生后,驾驶员应采取适当且必要的措施避免车辆损失的扩大化,如若在出险后仍继续驾驶过程中引发二次损失,则该部分损失将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状况四、在定损环节开始之前,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维修车辆的情况,保险公司同样不予赔偿。某些车主在报案申请理赔后,为了早日恢复车辆正常使用以减少停驶时间成本,往往在保险责任刚启动时就自行修理车辆,这样不仅可能导致一部分损失难以确切评估和判断,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些损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况,对此需格外留意。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被车撞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遭受汽车碰撞事故后的保险理赔额度标准如下:
若被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导致本车乘客或车主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此类情况应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妥善赔偿。
然而,倘若车祸的损失系受害人出于恶意行为所致,那么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件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在发生交通意外的状况下,存在四种情形是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的,分别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对事发现场造成不当破坏、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以及未经授权擅自进行车辆修理。由于自行协商解决和对现场的不当破坏会导致事故真实情况难以核实,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和擅自进行车辆修理则可能使损失无法准确界定,因此,保险公司将对此类情况予以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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