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盖章的合同一定要彩色打印吗

盖章的合同一定要彩色打印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8 · 2239人看过
导读:不需要彩色打印。1、只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则既可以彩色打印也可以黑白打印。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盖章的合同一定要彩色打印吗

一、盖章的合同一定要彩色打印吗

不需要彩色打印。

1、只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则既可以彩色打印也可以黑白打印。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盖章的合同复印件有效吗

在众多情况下,若复印的合同上清楚地载明了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同时针对此行为做出明确指示,即通过双方之间的商议,那份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具有与原版同样的法律效应和社会约束力,那么毫无疑问,这份复印的合同即是有效并且被认定为具备极高的权威性。

然而,如若出现了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情况并不满足之前条款的描述,那么便要求复印合同必须与原始合同进行仔细校对核实,只有二者的内容完全相符,那这份复印合同才会被视为合法有效的,但是无论怎样,它所拥有的法律效能以及社会认可度始终无法与原版相提并论。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网站地图

更多#合同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