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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赔偿顺序行政罚款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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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6 · 1335人看过
导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行政罚款的偿还次序在破产费用、共同债务、员工债权、社保及税款之后。非优先债权在分配时,需要先偿还高优先级的费用,然后按照员工薪资福利、社保、税款的顺序进行清偿,最后才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行政罚款怎么算的

一、破产清算赔偿顺序行政罚款怎么算的

在企业进行破产后清算阶段,行政罚款的索取通常被置于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以及员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这类负债之后来进行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罚款并不属于典型的破产债权类别之一,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并不能优先获得赔偿。当需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时,其应先满足优先级较高的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的清偿要求,然后再根据以下具体顺序依次清偿:

首先,要支付给破产人所拖欠员工工资、医疗福利待遇、伤残补贴、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还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其次,破产人需缴纳的除了上述第一点提到的费用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也将在此次清偿范围之内;

最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清算时,行政罚款偿还次序居后,次于破产费用、共同债务、员工债权、社保及税款。非优先债权,分配时先偿高优先级费用,再依序清偿员工薪资福利、社保、税款,最后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赔偿金是否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的赔偿金无需缴纳相应的税费。

具体来说,个体劳动者由于与雇主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的补偿收益,若该收益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之内,则将豁免征个人所得税

然而,对于超出此限额的部分,须依照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发出的第178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精确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清算赔偿的首要任务为:1.支付破产费用:该类费用主要包括破产后所有相关的司法程序费用以及用于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要的花费等等。2.清偿共益债务: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后的程序中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集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的特点。3.确保职工债权:这里的职工债权不是单独指某位员工的个人权益诉求,还包括职工的工资收入、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各类福利待遇。4.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这两部分费用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的义务,必须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5.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这类债权是指没有任何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上所述的优先级顺序依次进行清偿。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在前一个顺序的债权得到了全额清偿之后,才能开始对后一个顺序的债权进行分配。

企业破产清算时,行政罚款偿还次序居后,次于破产费用、共同债务、员工债权、社保及税款。非优先债权,分配时先偿高优先级费用,再依序清偿员工薪资福利、社保、税款,最后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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