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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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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1858人看过
导读: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转移地点,地理位置和门牌号确定,房屋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房屋抵押合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因此其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什么是房屋抵押合同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转移地点,地理位置和门牌号确定,房屋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房屋抵押合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因此其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什么是房屋征收部门

关于房屋价值补偿标准,即是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计划公告之日所指定的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准绳,并且素以具备高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严谨且科学的评估后作出最终裁决。

此外,针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部分,这其中包括了搬迁补助费、未能提供周转房时所享受的暂时安置补助费、长于过渡期内的暂时安置补助费以及由于非住宅类房屋的转让生产和营业导致的损失赔偿费等多个组成部分。

第二个问题则涉及到房屋赔偿标准的确立,这一标准必须依据我国现行法制规定和实际状况而确立。

就如在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事宜,赔偿金额应当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被拆迁所涉区域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核算基准,以此得出具体的补偿金额;

而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所进行的房屋拆迁工作,其补偿数额则应参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加以计算。

至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规则,可概括为民主决策原则与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以及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需要确保每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是居住在该社区的村民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并且能公正合理地妥善处理各类利益关系。

关于为何有时会发生某些少数的社员或是村民无法得到他们应当获得的那一份征地补偿款收益权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受到了经济利益驱使。

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总额以及分配给每个人的征地款都是固定不变的,想要将更多的集体收益用于分配,那就只有降低应付款的村民数量,从而达到让大多数村民获取最大利益的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抵押合同乃是以特定建筑物——即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担保合同,此等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必须确保抵押物所在地不可随意迁移变动,且房屋座落地及具体门牌号码均需明确标定。同时,该所被抵押之房屋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原使用者实际占有并加以利用。房屋抵押合同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债务的顺利履行,故其成立与主债务合同的存在密切相关,两者互为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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