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般说来,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没有按上述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就会接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不触及税务行政处罚,依照通知书自查改正,不然等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就会有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作用有哪些
本税务事项通知书,乃税务机构旨在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发出催缴罚款之凭据。
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1、本通知书之制定遵循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该法律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
2、在实际应用上,税务机关会广泛地采用此通知书来通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关税务方面的重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倘若未能按照上述明确规定实施相关行动的话,便可能接收到税务事项通知单。然而请注意,即使收到了税务事项通知单也并不意味着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因此,阁下应当依据该通知书进行自我检查和纠正,以免最终接到整改期限通知书。届时,若仍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整改,那么便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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